青竹杖打四十大板

yy影院   点击量 : 988  

作者 : 成都丁香人才网高清

青竹杖打四十大板

捩兄一眼杖打八十

[最佳答案] 就是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从来州县衙门掌刑的皂录(执行打板子的人),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扩展资料:古代杖刑:代杖刑不只是官衙太爷所有,上至皇宫内院,下至大门大户,皆有“杖刑”。如今留存有关“杖刑”文献,以明清最多。明代之时,朱元璋兄厅便有“廷杖”之刑,凡顶撞天子,令龙颜不悦者,皆可立即令锦衣卫拿下,拖至午门之外,廷杖伺候。王公大臣官衙军营都有各自的“杖刑”。以至于大户芦尘简家中也用“杖刑”作为私刑,反女婢犯错者,主人或主母都可令人用“杖刑”赏罚。此杖刑无论是在民间杂书还会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都有过描述。婢女或陪裤奴仆犯了错,主人和主母高坐厅堂,唤来下人,剥了衣衫,按到就打,主人让停,才敢停。到了清朝,更有明确记载“杖刑”之过程。清代《慎刑司掌刑事要》之中写道:凡受“杖刑”者,需五人操办,受刑者需褪去衣裤,不得有半寸布在股,两人将受刑者按于地上,腰间踮起青砖一块或数块,两人各站左右,持杖板掌刑,杖为毛竹制作,长五尺、圆五分;板由青竹制作,长五尺,宽五分,一人书记喊号记录在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杖刑 。

[最佳答案] 就是脱掉中衣(内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从来州县衙门掌刑的皂录(执行打板子的人),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扩展资料:古代杖刑:代杖刑不只是官衙太爷所有,上至皇宫内院,下至大门大户,皆有“杖刑”。如今留存有关“杖刑”文献,以明清最多。明代之时,朱元璋兄厅便有“廷杖”之刑,凡顶撞天子,令龙颜不悦者,皆可立即令锦衣卫拿下,拖至午门之外,廷杖伺候。王公大臣官衙军营都有各自的“杖刑”。以至于大户芦尘简家中也用“杖刑”作为私刑,反女婢犯错者,主人或主母都可令人用“杖刑”赏罚。此杖刑无论是在民间杂书还会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都有过描述。婢女或陪裤奴仆犯了错,主人和主母高坐厅堂,唤来下人,剥了衣衫,按到就打,主人让停,才敢停。到了清朝,更有明确记载“杖刑”之过程。清代《慎刑司掌刑事要》之中写道:凡受“杖刑”者,需五人操办,受刑者需褪去衣裤,不得有半寸布在股,两人将受刑者按于地上,腰间踮起青砖一块或数块,两人各站左右,持杖板掌刑,杖为毛竹制作,长五尺、圆五分;板由青竹制作,长五尺,宽五分,一人书记喊号记录在册。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杖刑

“拉下去,重打四十大板!”。这里讲的“重”字值得玩味。重指的是臀部以下的部位,这些地方被杖责,疼痛的程度远远大于臀部。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

“ la xia qu , zhong da si shi da ban ! ” 。 zhe li jiang de “ zhong ” zi zhi de wan wei 。 zhong zhi de shi tun bu yi xia de bu wei , zhe xie di fang bei zhang ze , teng tong de cheng du yuan yuan da yu tun bu 。 san bai liu shi xing zhong mei you zhe yi xing , dan zhe yi xing jue dui shi kao shou . . .

怜妃惨被杖责四十大板! 2020年06月30日 06:33--浏览 · --喜欢 · --评论 听了皇后和太监总管的禀告,太后一拍桌案:“好大胆的贱人,竟敢背着我如

立刻下令将他们拖出去重责四十板。相似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到了晚清时期,慈禧太后 圆五分的实心青竹,刑板是长五尺、宽五分的青毛竹板。

重打四十大板,发往吴甸锄草三年。刑满后永远不准为太监首领。再犯者枷号两个月,发 圆五分的实心青竹;板刑为长五尺、宽五分的青毛竹板。一

相关阅读:

以上内容就是成都丁香人才网高清为大家带来青竹杖打四十大板的全部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成都丁香人才网高清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成都丁香人才网高清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email protected]),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Copyright © 2022-2024 成都丁香人才网高清 版权所有
生活常识网所有文章及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客服邮箱:[email protected]

备案号:鲁ICP备123456号-6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